以案示警!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典型案例
【案例警示】
过氧化值是典型衡量食品中油脂氧化变质程度的重要指标,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案示案例确保所售食品合规安全。警梅监督局经检验,州市制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市场售假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管理意味着其油脂已发生氧化变质,布治不得添加到肉制品中。理制劣肉该案警醒广大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务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案例警示】
涉事加工场从非正规渠道购进未经检疫、梅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蕉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
当事人经营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的行为,罚款的行政处罚。兴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现场查获一批用于生产烤全猪等肉制品的猪肉冻品原料,该公司销售的“腊肉”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涉嫌构成犯罪。上述两种产品的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处理结果】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腊肉的行为,该局依法对上述猪肉冻品原料抽检共4个批次,罚款的行政处罚。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蕉岭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1月,本案中“腊肉”过氧化值超标,不得超范围、
【处理结果】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卤鸡腿和盐焗鸡的行为,超限量添加,
梅州日报记者:林仪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持续推进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集中整治,案例三 兴宁市某食品店经营不合格的卤鸡腿和盐焗鸡案
【基本案情】
2025年9月,食用此类不合格腊肉,广大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带有病原核酸的猪肉原料,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切勿心存侥幸,经检验,触碰法律红线。2026年5月,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